【研究生招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0 浏览次数:9398
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进行,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委、考试院有关要求,以及《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
为切实做好2023年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我院成立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业复试小组,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开展。复试前所有复试人员将进行相关政策、业务和技能、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考场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封存备查。
4、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密、集体决策、公开透明。
三、复试安排与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应准备以下资料:
1.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供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4.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专家推荐信等;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的形式,复试笔试过程全程录像监控,复试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在复试当日结束后立即交至学院招生工作监察组,经监察组检查封存后统一交校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三)复试内容
线下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1)笔试
笔试考核为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简介及考试大纲》(https://yjsc.shiep.edu.cn/8d/ee/c948a232942/page.htm)。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的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2)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面试由招生学科组织进行,满分150分,主要包括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综合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等方面)、既往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情况;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力和和创新能力;外语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
线下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7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20分,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150分。
2.录取原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3.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线下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62分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36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五)复试时间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且符合我院第一志愿复试线的考生原则上于3月24日进行笔试,3月25日进行面试,具体信息后续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页,保持联络畅通。
(六)体检安排
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将在拟录取后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调剂
我院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按照后续发布的《上海电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执行。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将配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监察。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电力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我院招生期间监督和申诉电话:021-61655152,邮箱:ljshdl@shiep.edu.cn。
六、其他
未尽事宜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电力大学
旧版云顶国际yd222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