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学院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培训班学习计划
发布日期:2017-10-24 浏览次数:319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6号)要求以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工作部署,我院决定于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举办上海电力学院第31期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培训班,在团组织推优和党组织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各支共推荐学员参加本期学习班,进一步强化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认知,为党的选苗育苗工作严格把关。具体教学计划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目的和对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各项要求,以学习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对学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通过培训,使学员逐步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6号)要求,确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程序如下。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与考察:根据《细则》第八条规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要经过团组织“推优”,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于培训超过两年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启动发展程序前,须重新参加培训及考核。
发展对象的推荐与考察:根据《细则》第十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须经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及考核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已列入或补充调整列入2017年度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必须参加短期集中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发展,培训及考核的有效期为一年。
二、学习内容、方法与要求:
1、培训内容
以十九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入党培训教材》(中组部编写)为主要内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两学一做”、 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等开展主题教育,配合讲座,座谈讨论,组织观看视频、实地参观、组织学员参与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中国共产党章程》为基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纲领、党的经验和要求等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重点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帮助他们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和提升精神境界,为早日加入党组织打好思想和理论基础。
2、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集中学习为主,同时兼顾小组分组讨论、参观实践、个人分散自学等方式组织学习活动。学习结束后采取集中知识测试和个人思想汇报的方式检验学习效果,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个人思想小结占总成绩10%,考勤记录占总成绩10%。
3、教材与参考资料
党校指定教材为根据十八大后修订的《入党教材》(2014年版),其他重要文件和学习资料详见校组织部网页-理论园地版块。学员也可自行登录上海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进行自学。
4、培训要求
本期培训班学员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集中学习一般每节课安排1-1.5个课时,总量不低于8学时;分组讨论和社会实践总计不少于4学时;学员自学不少于12学时。教学中要注意覆盖基本知识点,其他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略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开学典礼与集中授课(必修与选修课)时间为10月24日-11月7日;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由各小组培训期间自行安排;结业考试与结业典礼时间为11月14日-17日。
2)各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和各培训小组组长要发挥好督导作用,跟踪掌握学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位学员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结业前需向党支部提交1篇学习小结(1000字以上)。
4) 每位学员需严格遵守党课纪律,一律禁止在上课期间玩手机等电子产品。发现1次以上取消评优资格,发现3次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5)各培训小组组长要做好考勤和记录,每次学习活动后将情况报院党委,并于结业考试前将考勤汇总表和小组总结报告(含活动照片)报院党委备案。
6)培训班所有学员每一场党课都要求认真做笔记,每次党课结束后把笔记本交给党课辅导员,党课辅导员需在每名学员的笔记上做简短评语并签名,笔记于结业考试前上交院党委备查。
7)考试方式:成绩由三部分构成,结业考试,学校党校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占80%,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十八大报告、党史知识等为主,参考指定学习资料和教师的授课内容;个人思想小结(1000字以上)占10%。考勤记录(包括集中授课、观看视频、小组讨论、社会实践),占10%,无故缺课2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结业考试合格且综合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8)党校将根据考试成绩,并参考党组织考察意见,确定结业学员名单,为结业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同时通过民主推荐、组织审定等程序,按照10%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
9) 全体学员订阅关注“上电组工在线”(suepzzb)微信公众号,定期关注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
三、党校辅导员职责:
1、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分组进行,分别指定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
2、辅导员指导各小组组长做好党校各项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要努力成为学习理论的表率,参与活动的表率和遵守纪律的表率:严格考勤;收集作业 ;主持讨论,及时向各学生支部书记汇报各小组活动开展情况。
四、教学进度安排(如有变动以届时通知为准)
五、小组分组名单
六、讨论参考选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