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20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246
为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本科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合作精神,营造良好校园科技文化氛围,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旧版云顶国际yd222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学分管理细则》(2023年5月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将对旧版云顶国际yd2222020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学分认定工作。
一.认定安排
1. 学院受理上报材料时间地点:2024年5月7日-15:30-16:30 团学办公室电计楼A402。
2.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五个类别: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学术论文及专利,学生对照《细则》选择要认定学分的类别,每名学生可以申报多项。
3. 上报步骤:
(1)个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手写签名)。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填写《细则》中附件2-1,学科竞赛填写《细则》中附件2-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写《细则》中附件2-3,创业实践填写《细则》中附件2-4,学术论文及专利填写《细则》中附件2-5。
(2)个人准备认定佐证材料。按类别准备对应的佐证材料。
(3)个人填写《双创学分认定申请事项自检表》-附件2,进行申报材料自检。
(4)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双创学分认定申报统计单》-附件3。(按学号顺序填写)
(5)班级代表按规定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自检表及电子版申报统计单(命名规则:202X级-专业-班级-双创学分认定申报统计单)。(纸质文档按学号顺序排好)
注:1.本学期之前已获得2学分认定,且在教学管理系统里该课程成绩为“P”(通过)的同学无需参与本次认定。未通过的同学需提交完整的认证材料(2学分或大于2学分的认证材料)参加本次认定。
2.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及企业实习的同学,除提交社会实践/企业实习证明外,还需要到辅导员处领取双创手册,填写相应实践、实习内容及时间(手写签名),交由卢珍老师认定学时后盖章再与其他材料一起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