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本学期教学工作即将全面进入考试阶段。为了确保顺利完成我校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务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并安排好教师进行试卷批阅、原始成绩登记、总评成绩网上录入以及卷面成绩分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绩登记表的填写要求
(一)成绩登记表上平时成绩栏、期末成绩栏、总评成绩栏及备注栏内容的填写要求。
1、平时成绩栏
①记载平时成绩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在平时成绩栏中详细填写每个学生的平时成绩(百分率折算前的分数),并要明确注明平时成绩在最终的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0%)。
②不记载平时成绩的课程,总评成绩必须与考卷上相应学生的考分一致。
2、期末成绩栏
任课教师必须在期末成绩栏中详细填写每个学生的期末成绩(即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并明确注明期末成绩在最终的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
3、总评成绩栏
①记载平时成绩的课程,按照“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所占百分比+期末成绩*所占百分比”计算。
②不记载平时成绩的课程,必须记载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且两者一致。
4、备注栏
①对于旷考、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在成绩登记表的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都以“0”分计,备注栏中分别写明“旷考、无资格”。
②对于转学、休学、参军等学籍异动,或情况不明的学生(比如对于缓考、作弊的学生的情况有时教师不能获得及时的信息告知)成绩一律以0分登记,具体情况由教务处核查并进行最终的数据处理。
5、成绩类型的一致性
①即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总评成绩必须填写同一类型。
②成绩类型包括三类:五级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等级制即“A、B、C、D、E”;百分制即“0到100”分。
(二)成绩登记表上其它内容的具体要求
1、成绩登记表上其它项目的内容(即填表日期、教师签名、系主任签名等)必须填写完整。
2、成绩登记表必须用蓝黑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及格成绩必须用红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3、成绩登记表上只要有修改过的成绩,必须在其右侧签上修改成绩教师的名字。
4、严禁采用两级制记分,即严禁使用“通过”和“不通过”的记分方式记载成绩。
5、学生总评成绩取整数位。
二、网上成绩登录
课程考完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任课教师须将成绩网上登录工作完成,并将成绩登记表交所在二级学院(系)教务员。录入的具体步骤及要求:
①在“成绩录入”界面中,正确选择学期、开课号(课程名称)、考试方式及成绩类型。
②维护评分比例和成绩类型,刷新成绩。
③录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④保存成绩。
⑤计算总评成绩。
⑥刷新成绩并认真核对总评成绩,检查无误后本次录入工作结束。
⑦如有错误,请更改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保存成绩并再次计算总评成绩。
⑧对于旷考、无资格的学生,必须在其相应的成绩备注栏一一注明。
注意事项:
①本学期网上成绩录入开通的时间为12月25日10:00。
②首次登录请先维护评分比例,并保存,刷新成绩后学生名单才能列出。
③在成绩截止输入时间之前,成绩录入的3天内可检查更改。
④成绩更改后请及时保存,并再次计算总评成绩,计算后刷新即生效。
⑤百分制下输入“0”分与空值相当。
⑥名单上所列的所有学生对应的成绩不能为空,对于转学、休学、参军等学籍异动或情况不明的学生成绩一律以0分登录,具体情况由教务处核查并进行最终的数据处理。
⑦对于开课人数较多的课程(比如大型公共基础课等),建议老师分段输入、存储(比如每输50人存储一次),以免中途突发意外情况造成数据丢失。存储后可以继续进行输入,直至全部完成。
附:所有考试资料的保管要求
1、考试、考查课程(含重修班)
院(系)试卷袋中保留:
①试卷
②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复印件)
④考查课程标准答案(原件)
⑤考试课程、重修班标准答案(复印件)
交教务处选考中心:
①考试课程、重修班标准答案(原件)
②成绩登记表(原件)
③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原件)
2、没有试卷的课程(实验、实践性环节及非笔试课程)
院(系)保留:
①学生完成的成品
②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交教务处选考中心:
①成绩登记表(原件)
②非笔试课程考核方案申请表
3、重修免听选考及补考课程:
院(系)试卷袋中保留:
①试卷
②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交教务处选考中心:
①成绩登记表(原件)
4、教学手册交各二级学院(直属系)保存。
教务处选课与考务中心
2006-12-20